维修单


本功能主要是对租赁周转材料的在现场发生的维修进行记录,包含维修人,维修费用,费用承担人、维修原因等进行记录,按照维修费用的归属自动归集到租赁结算单中。

在主菜单中双击【物资管理】-【 租赁周转材料管理】-【维修单】,系统将弹出卡片界面。

操作说明

操作步骤

项目说明

相关操作
  [进场单]

  [退场单]

  [停租单]

  [报废单]

  [租赁结算单]

  [租赁台帐]

业务规则
  1. 维修单只能参照租赁周转材合同录入,不可新增;租赁周转材合同可以按物资和物资大类签订,维修单按具体的物资记录维修情况和费用;

  2. 注意维修费用归属的选择,此数直接影响项目的成本和出租单位的结算应付金额;

  3. 不可以增加含最后一次结算单“本次计租日”之前的“维修日期”的维修单,系统会给予提示,如果需要增加,请先作废“租赁结算单”,再增加、修改维修单据;

  4. 维修单数据保存的时候,系统会对累计维修数量超过(累计进场数量-累计报废数量-累计退场数量)的行记录进行提示, 按具体物资签订的,按具体物资提示,按物资大类签订的,按大类提示,用户可判断数据的合理性,选择保存或取消,也可以通过联查查看对应合同的执行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