混凝土结算


参照混凝土小票登记生成,按项目、供应商结算。结算明细中按存货(混凝土)结算。

结算方量:自动计算;单价:手工录入;金额:单价*结算方量,可以修改,修改时自动调整单价。

用户必须在结算时进行成本分摊,实际成本归集时,成本分摊数据自动转入消耗材料成本节点;

混凝土结算后将结算金额及成本分摊信息传会计平台。

操作说明

操作步骤

相关操作

  [混凝土浇筑计划]

  [混凝土小票登记]

业务规则;
  1. 结算单已传生成凭证,则不允许弃审,如果需要弃审需要取消生成的凭证;

  2. 结算单只能逐级弃审,同一供应商存在比“本次结算日期”大的结算单也不允许弃审;

  3. 结算单已经被成本系统采集数据也不允许弃审,如果需要弃审,请先取消成本系统的数据采集;

  4. 结算单数据保存时需要判断本结算单是否进行结算,无提示不予保存;

  5.  修改“表头”中“本次结算日期”和“供应商”必须重新结算;